各实习单位、医学部:
2023-2024学年医学毕业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实习带教工作积极性,鼓励实习生继续保持优良的学风,努力提高教学实践质量,根据《南通大学医学毕业(临床)实习管理办法》,现开展医学实习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我校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带教的指导教师;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生。
二、推荐比例和程序
1.优秀带教老师名额不超过该实习单位当年接收我校实习生总人数的10%;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该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人数的10%。
2.优秀带教老师、优秀实习生候选人须填写《南通大学医学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申报表》(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医学实习优秀实习生申报表》(附件2),经实习单位推荐并签署意见、学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3. 承担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医学实习带教老师评优申报材料需提交到杏林学院教务处审核。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医学部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下列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处:
1.《南通大学医学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申报表》;
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医学实习优秀实习生申报表》;
3.《南通大学医学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申报汇总表》;
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医学实习优秀实习生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顾洋,电话:0513-85015671,邮箱:ntugy@ntu.edu.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