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2


各学部、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精神,现就我院“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行程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进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对象

2023-2024年度工作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合、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四、遴选名额

学院可向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推荐一名教师。各部门可向学院推荐不超过一人。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见附件)、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之内)、图片2-3幅。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

(二)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于417日(周三)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lrsc@ntu.edu.cn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方式:83920520

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附件:“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