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院杏教〔2019〕235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通大院杏教〔2022〕26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学部认真审核各年级在校生的成绩,做好2023-2024-2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上规定数20学分及以上的学生。
二、学业预警内容
对照学生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给予预警,并告知将会出现的后果。
三、学业预警等级
对照学生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20学分及以上,给予一般预警处理;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25分及以上,给予留(降)级预警处理;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35学分及以上,给予退学预警处理。
四、学业预警流程
(一)统计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各学部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确定进入学业预警与帮扶范围的学生。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不同等级学业警告。
(二)下发学业预警通知单
学部向被学业警告学生下达《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学生本人签字和学部签章后(一式两份),学部与学生本人各留一份。
(三)完成学业预警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的有关处理办法,有针对地完成所有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并做好材料记录、备份。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 3月13日前各学部教务老师完成学业预警名单统计。
(二)3月13日-4月15日学部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部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各学部建立学业帮扶小组,详细了解、分析、掌握预警学生产生学业问题的原因,根据其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业帮扶。各学部应对给予学业预警的学生持续跟踪、定期检查。
(三)3月15日之前如有学生学籍异动的,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完成学部手续后送达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四)4月15日前各学部汇总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提交《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六、其他事项
(一)学部应成立学业帮扶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联动机制。
(二)学部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详细记录帮扶的全过程,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学业指导情况以及帮扶效果等,并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每次约谈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附件3)、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入被预警学生帮扶档案中。
附件3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