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新增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2464

为做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及《南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新增聘用管理办法(修订)》(通大人〔20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新增聘用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新增聘用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2.已聘用在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不进行升级申报人员,无需参加新增聘用。

二、岗位申报对象及时间界定

截止至申报日上一年度1231日来院的,现岗位为专业技术岗的教职工:包括专业教师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财务会计岗。南通大学身份专职辅导员岗、财务会计岗归口南通大学相关部门申报。新增聘用申报人员上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从任现职年限中扣除)。

三、岗位增补指标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数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经核定,本次可增补指标为:

1.南通大学选派教师:专业教师岗(九级岗1名,十一级岗1名)。

2.杏林学院自聘人员:专业教师岗(五级岗4名,六级岗6名,八级岗1名,九级岗1名)、专职辅导员岗(九级岗1名,十一级岗4名)。

四、各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一)专业教师岗

教师岗新增聘用须按要求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从任现职年限中扣除。同时实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1.教师三级岗位

按照南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申报,分为认定评审条件和正常评审条件。

2.教师四级岗位

已在正高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本职岗位。

3.教师五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或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以上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1条须为

在核心刊物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二级以上期刊发表;

撰写个人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部分15万字以上;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含南通大学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横向项目);

作为获奖人(有证书)获市厅级、校级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1项;

发明专利2项以上(有证书、排名第1);

作为重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教改项目、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

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学生竞赛类等级奖或类二等奖(排名前2),或指导学生获毕业设计(论文)省级优秀(第一指导老师);

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排名前2)或校级教学竞赛奖一等奖;

兼职学院其他行政工作;

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明星,或其他与教学相关校级以上荣誉2次。

4.教师六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1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或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以上人员须指导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创新创业项目等,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1条须为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三级期刊发表;

撰写个人学术专著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部分8万字以上;

主持并结题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要参加(排名前3)并结题市厅级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1项(含南通大学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横向项目);

作为获奖人(有证书)获市厅级、校级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排名第1);

作为重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教改项目、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

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学生竞赛类等级奖或类二等奖(排名前3),或指导学生获毕业设计(论文)省级优秀(排名前2);

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竞赛奖一等奖;

获得与教学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2次。

5.教师七级岗位

现任副教授职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6.教师八级岗位

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优秀,按照教师所从事的专业类别,讲师满5年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1条须为;讲师满3年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条,其中1条须为

1)理工科类和生物医药类

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II类丙层次以上奖励;

连续两年完成课时量120%-150%

荣誉称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1次;

兼职学院其他行政工作。

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8万字以上);

主要参加(排名前3)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1项,须结题,或主持并结题校级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2项;含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横向项目;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排名第1);

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三等奖第1

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II类丙层次以上奖励;

连续两年完成课时量120%-150%

荣誉称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1次;

兼职学院其他行政工作。

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8万字以上);

主要参加(排名前3)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1项,须结题,或主持并结题校级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2项;含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横向项目;

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三等奖第1

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

3)艺体类

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II类丙层次以上奖励;

连续两年完成课时量120%-150%

荣誉称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1次;

兼职学院其他行政工作。

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

公开举办过个人专场艺术创作展演;

艺术类老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专业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累计2项以上,或入围全国专业展演1项;

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1项。

7.教师九级岗位

任讲师职务满1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条: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

主持并结题校院级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1项;

在学院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

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3);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8.教师十级岗位

现任讲师职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9.教师十一级岗位

任助教职务满3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条: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

参与(排名前3)校院级科研课题1项;

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5);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10.教师十二级岗位

现任助教职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二)实验技术岗

1.实验技术八级岗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

主要参加(排名前3)并结题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1项,或主持并结题校级科研课题2项;

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

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排名第1);

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1项;

获得博士学位或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8年以上。

2.实验技术九级岗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主持并结题校院级研究课题1项;

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3)。

3.实验技术十级岗

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任职条件

考虑到辅导员工作要求的特殊性和学生工作队伍的一致性,我院专职辅导员岗位任职条件参照南通大学,申报对象为杏林学院身份的现任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团委正副书记等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财务会计岗位申报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十一级岗

任助理会计师职务满3年,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条:

获得院级以上荣誉;

取得硕士学位。

2.财务会计十二级岗

现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工作饱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工作时间、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1231

2.条件中所列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新增业绩(须具有南通大学或杏林学院知识产权,含任现职当年,不得重复使用),业绩成果截止至20231031。其中,项目指新增立项且以合同开始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获奖以发文时间为准20221月以来取须得新增业绩

3.在本层次内向上申报最高不超过两级岗位,如均符合条件可同时兼报。(如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最高可申报到八级岗,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八级岗、九级岗)。

4.材料务必精炼、规范填写,所列业绩成果的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无需填写;凡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5.未经事宜,按照《南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新增聘用管理办法(修订)》(通大人〔20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评聘程序

1.成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学部主任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2.公布实施方案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本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具体申报条件和岗位聘用办法报送学校审核,并由学校核对空岗、确定增补遴选指标后实施。

3.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岗位条件按级申报填写报名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律采用复印件,由学校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真实性后签字盖章。相关电子及纸质材料经部门汇总至学院办公室。

4.民意测验

公开展示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民意测评(不少于15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专业教师和实验岗人员以学部为单位进行材料展示和民意测验,专职辅导员岗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财务会计岗由财务处组织。

5.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由一位院领导(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根据教职工申报表,对照任职条件和个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岗位级别进行分类,资格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结果汇总与公示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最终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如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超过所报岗位数量,工作小组对照申报材料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择优推荐,经学院形成拟聘意见后,将最终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备案及审批。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民意测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