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精神执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
获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并经学院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1.2023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1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学部按学生实际情况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总经费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指标,资助经费分秋、春学期两次发放。
2.学院按参评人数比例,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
学部 | 高年级 | 国励 |
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 | 313 | 38 |
理学与经管学部 | 693 | 84 |
工学部 | 590 | 71 |
医学部 | 142 | 17 |
学院合计 | 1738 | 210 |
四、时间节点
10月31日(第9周周二)下午2点前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事务科,学部留存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附件:
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