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暑期时间7月1日-9月2日,9月3日(周日)正常上班。
(一)学生放假时间
1.7月1日起放假,9月3日(周日)报到注册,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2.具体教学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7月1日-9月2日各学部、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自行安排轮休。
暑期学校将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此期间,相关人员要密切关注学校工作安排和通知公告,做到随时到校返岗。
暑期教职工离通,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部、各部门轮班人员按时到岗,及时处理相关工作,做好师生员工假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遇重要情况须按规定程序上报。
2.用印安排
用印时间:7月1日-9月2日,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安排轮休值班,值班期间正常办理用印业务。
用印地点:啬园校区综合楼309室
用印要求:须教职工前来办理用印并做好登记,不接受其他单位、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前来用印。
3.报销安排
报销时间:7月1日-9月2日,每周四,上午9:00-11:00,安排轮休值班,值班期间正常办理财务业务。
报销地点:钟秀校区综合楼404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积极谋划下半年工作。请职能部门对照2023年工作要点、本部门工作计划等,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成绩、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下一阶段主要举措等。请各职能部门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本发送至学院办公室(xlzhb@ntu.edu.cn)。
2.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主动自查,落实整改,做到“全覆盖、零漏洞”。党群工作处要加强舆情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3.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通力协作,认真扎实做好暑期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科生招生任务;继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4.做好下学期开学信息报送。请于9月3日上午11:30前将本部门师生报到情况分别报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杏林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