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培养考察和讨论,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党委会审查,同意确定李雅晴等50名学生为发展对象,同意各学生党支部于公示期结束后召开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现将以上50名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2日。如有意见,请以适当方式反馈。
杏林学院党群工作处电话:83920023,邮箱:xldq@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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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党委2023年上发展对象(学生)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