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
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各学部、系要灵活调整相关教学安排,组织多方关心、指导学生,优化论文查重、答辩等节点要求,压缩管理环节,为毕业生论文研究和撰写争取时间,确保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各项工作需遵守国家、省、学院文件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日程安排 | 工作安排 | 工作要求 |
5月1日至6月上旬 |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 | 使用维普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采取线下答辩形式。 |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 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成绩由答辩录入员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 |
毕业设计(论文)评优 |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办法》组织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 1.院优秀论文申报: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电子文档)。 | |
6月21日前 | 2.省级优秀论文申报: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和团队另须分别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3.院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提交《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排序表》(电子文档)。 | |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学系进行整理装订后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 | |
9月(暂定) | 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 参照往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优事宜另行通知。 |
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 按教育部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抽检准备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系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及相关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lsjk@ntu.edu.cn)。已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的学院无需再报送电子材料。
联系电话:83920028 联系人:丁衬衬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要求.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