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10

各学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6月

二、活动主题

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

三、活动宗旨

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德智体美劳“五育”相结合,与生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身心秩序,以阳光心态、强健体魄,开启青春筑梦新征程,在广阔舞台和火热实践中彰显生命价值。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携手你我他,助力共成长”心理主题班会

时间:43-414

内容:选取人际关系、学习心理、人生规划、情绪管理或挫折应对专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力求活动形式新颖、互动性好、感召力强。适当运用第二课堂团辅活动的技术,营造安全开放的氛围,引导同学们畅所欲言,互通有无,贡献智慧,化解困扰,收获成长。

举办单位:各学生班级

(二)开展学业指导系列活动

时间:4-6

内容:聚焦提升考研、提升大学英语国家四六级考试通过率、提升课程学习质量、提升“五个一”创新创业与实践能力培养,采取学业导师、朋辈学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明确学习成才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举办单位:各学生班级、学生宿舍

(三)“佳片有约”心理电影赏析

时间:每月中旬周六晚6:00

内容:每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本月推荐影片,全院学生通过扫码自愿报名,月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观影,月底前征集电影赏析小品文,组织进行评比与展示。

举办单位: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及各学部分会

(四)“乐入人心 健康同行”音乐欣赏

时间:每月下旬周五晚8:00

内容:每月下旬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本月推荐曲目,全院学生自愿报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音乐欣赏,引导学生将音乐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通过音乐帮助学生陶冶情操、愉悦身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传递健康乐观的正能量,帮助缓解自身压力和焦虑情绪。

举办单位: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及各学部分

(五)“凝聚你我 激扬青春”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时间:4月10日前

内容:通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宣传普及健康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团队精神,提高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耐挫能力,鼓励学生以更积极乐观的心态和更亲密融洽的关系投身到学习、生活中去。

举办单位: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及各学部分会

(六)“重塑身心秩序”运动打卡

时间:4-6

内容:结合晨练、课外体育锻炼开展运动打卡活动,鼓励学生自觉培养良好作息习惯,每天锻炼一小时,重塑身心秩序,争做身心健康第一责任人。

举办单位:院学生会体育部

(七)“我的情绪记录表”心情记录

时间:4-6

内容:通过每天记录自己的情绪感受,深入认识和了解情绪,学习情绪管理的规律与方法。

举办单位:理学与经管学部心协分会

(八)“妈妈,我想对您说”——母亲节感恩语音推送

时间:5月8日前

内容:结合母亲节,面向各学生班级征集、评选感恩母亲主题FM语音推送,表达传递对母亲的爱。

举办单位:医学部心协分会

(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青春故事报告会

时间:5月4日前

内容:结合院团委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充分挖掘身边榜样,选树品学兼优、投身实践、健康阳光的先进典型,举办“青春启航,筑梦新征程”事迹宣讲会,营造崇尚身心健康、投身火热学习实践的校园氛围。

举办单位:院团委

(十)“影愈心灵 定格美好”摄影展示

时间:5月20

内容:面向全院学生征集美好瞬间的摄影作品,引导学生发现生活的美好与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关注心灵成长,提升心理健康意识与水平。

举办单位:工学部心协分会

(十一)“重塑心秩序”心理微电影大赛

时间:5月20

内容:以故事形式科普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应对心理问题,宣传主动获取帮助的途径、方法,传递心理健康知识。

举办单位:人文学部心协分会

(十二)“5·25我爱我-让我们的心理更阳光”演讲比赛

时间:5月25

内容:结合本学期《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课程的学习,开展心理主题演讲比赛。在各学部组织初赛基础上,选拔参加学院比赛。

举办单位: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及各学部分会

五、工作要求

1.本次心理健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由学生工作处统筹策划,分学院、学部、年级、班级、宿舍五个层面组织实施。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将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在心理健康和成长成才方面给学生提供指导。

2.学部、年级、班级、宿舍相关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和大学生心理协会会员的带头作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等材料进行整理,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52927521@qq.com,联系人:宋老师,电话18351380917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3年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