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544

各学部、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纲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性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通大院杏教〔2020〕136号)要求,学院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课程教学。

二、立项原则

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拓展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元素,发挥各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育内容与教学形式,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着力培养具有远大理想、责任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2019年以来列入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

四、申报要求

1.本次课程建设共立项15门,采取学部择优推荐的办法,原则上按照“一专业一精品”的思路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门课程。建设期满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通过后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精品课”称号。

2.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教师或南通大学委派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被中止的教学建设项目。

3.课程建设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应根据授课实际,对接一名思政课教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人员作为课程共建人,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教学指导等。

4.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建设工作。

五、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立项建设的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大纲应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学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授课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专业教师与思政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

3.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套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典型案例应包含视频、课件、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教学效果评价,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每门试点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5.梳理总结课程思政改革心得体会,完成一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报告。

6.建设期内,由课程负责人申请,至少开设一堂公开课。

六、管理与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一年,根据学院预算下拨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2.各学部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过程检查与项目推进,学院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指导并召开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

3.建设期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考核优异的课程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精品课”称号。

七、其他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稿,各学部提交一份加盖学部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

请各学部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联系人:曹亚楠,联系电话:83920017。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思政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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