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组织开展第十五个“5•10” 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浏览次数:1997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南通市《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五个“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第十五个“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全院开展第十五个“5•10”思廉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廉洁杏林 你我共建

二、活动时间

5月10日前后

三、参加对象

面向全院师生员工,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重点。

四、具体活动

各部门要围绕“廉洁杏林 你我共建”这一主题,融合党史教育加强纪法教育,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寻访红色印记,讲述清廉故事。深入挖掘百年党史和110年校史红色人物、红色地标、红色家风背后的清廉基因,通过参观名人故居、纪念馆校史馆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等方式聆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战线前辈们参与中国革命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的经历和清廉故事,深刻感受他们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廉洁自律的精神从党史校史中涵养清廉之风

(二)爱“廉”说、“法”语行。 各部门以座谈会、主题宣讲、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师生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校纪委转发的典型案例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教师廉洁从教的思想基础。

(三)“沉浸式”廉洁文化环境创设。各部门要从环境建设入手,加强教室、学生宿舍、党员活动场所、网站等阵地的廉洁教育宣传氛围,做到廉洁教育进校园、廉洁思想进头脑。通过教学格言、中华传统美德格言、廉洁诗词、廉洁格言、学生征文、廉洁文化书画作品等,让师生员工在廉洁文化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清风常伴,廉洁齐家。以第29个国际家庭日(5月15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阅读《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等廉政教育读本,学习《颜氏家训》《朱子家训》《包拯家训》《曾国藩家书》等家规家训,观看《周恩来的十条家规》等专题视频,传唱《国家》《家风》等歌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规定,讲述影视作品(如《人世间》)中的家风故事及感悟启示等多种方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注重家风养成,涵养清正人生,做廉洁家风的传承者、引领者、守护者。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把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安排,狠抓具体落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真正做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二)加强统筹,注重创新。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把“510”思廉日活动与贯彻中央纪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开展活动,丰富形式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各部门之间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活动开展始终,要通过多种形式为“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开展新闻通讯稿请各部门自行向党群工作处投稿,学院将择优向大校投稿。

党群工作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