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严禁”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2214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严禁”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共克时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将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严禁”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耍特权、搞特殊,非必要不离通、不聚集,不在外就餐,非必要不快递。尽量做到工作单位和家庭“两点一线”,减少非必要场所及人员接触,不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严禁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消极应付,工作不落实、打折扣;

三、严禁疫情防控工作中搞本位主义,玩忽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

四、严禁疫情防控期间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存在慵懒散慢推等行为;

五、严禁隐瞒自身和共同生活人员行程轨迹、身体状况等涉疫相关情况;

六、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信息;

七、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贻误防控信息上传下达;

八、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消极应对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

九、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泄露、编造有关疫情防控信息;

十、严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