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940

各相关学部、系: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人力资源管理(120206)、药学(100701)。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依据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 号)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128日前,各专业准备《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落实评审专家和评审时间,并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专家名单、评审时间等报教务处备案。

(二)1213日前,各专业整理完成申请报告、专家审核意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申报专业批准文件扫描件、《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等上报材料各1份,提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后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省学位办。

四、材料要求

1.申请报告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表》

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4.申报专业批准文件扫描PDF文档

5.《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6.《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请相关学部、系,各专业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领会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专业自评及审核材料,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联系人:曹亚楠,电话:83920017,邮箱:xljyk@ntu.edu.cn

 

附件:

附件1.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表.doc

附件5.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xlsx

附件6: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