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 号)精神,做好我院残疾学生减免学费及其他资助工作,现就填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在校就读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计范围
在校就读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2. 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学费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奖助学金经费中支出。
3. 工作要求
1、各学部要逐班筛查,认真核验学生残疾证原件,统计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信息。
2、各学部于10月16日前完成《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在校就读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的填报工作,纸质表学部盖章后汇总至学生事务科(综合楼319),并将电子表发送至学生事务科。
3、事关残疾学生切实利益,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将工作做细做好。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3920036。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