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教师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215

各学部、系: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有关要求, 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附件),现就我院选拔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我院担任教学工作专任专职教师。

二、大赛分组及评分标准

大赛分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两个组别。每组推荐3参加江苏省教育厅选拔赛。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三、时间安排

1.学部报名时间:2021924日至101

参赛教师填写《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01日前将报名材料: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纸质版)、教案设计(纸质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实录(光盘)等材料交至启东校区综合楼311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xljyk@ntu.edu.cn若无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提供,可暂缓。

2.专家评选时间:2021105

学院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及现场参赛人员的教学表现进行评选,各组推荐3人参加省教育厅选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

3提升完善时间:2021106日至1015

参赛教师根据专家评选反馈意见,进一步提升教学技能,完善课堂教学实录(光盘)。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确定的时间报送参赛材料。


附件1 上海市教委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 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师汇总表.doc

附件3 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报名材料.docx

附件4 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评分标准.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