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9浏览次数:2628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部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拟推荐人员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沈拥军、范赟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纪检监察室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3920050(专职纪检监察员)、

83920017(教务处)。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