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 “母亲河奖”推荐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3浏览次数:1613

根据《“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经组织推荐、社会申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团委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人: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920117

电子邮箱:ntuxlxytw@163.com。


附件:第十届“母亲河奖”推荐汇总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