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695

各学生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体现学生为本、服务至上原则,采用集中批量接转与零星办理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进行。学校继续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省内接转通过系统完成,不另开具纸质介绍信。接转到省外的,系统内完成转出的同时,导出党员登记表并打印盖章后,由学校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接转到省外。

2.请各党支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一中的每一表的每一项。请毕业生党员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转入),正确填写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和介绍信抬头并签字确认,以免在接转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于615前将附件一报送党群工作处(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3.各党支部系统操作员根据填报的办理单于617前在系统内发起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学院将第一时间完成电子接转审批。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除系统内接转组织关系外,需单独导出本人的党员登记表,并由学院盖章汇总后与附件一于617一并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纸质接转。

4.各支部相关负责人员应敦促毕业生党员严格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报到并准确办理接转手续。转往省内的,应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接转流程;转往省外的,应凭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在单位完成接转手续,将介绍信回执填写完整后寄回原支部。各学生支部应于下学期开学初将回执统一收齐整理后交党群工作处。

5.个别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原学生党支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党委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可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党支部。毕业生党员原则上需在当年1231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出,所在学生党支部要做好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6.各支部要认真清点、整理和审阅毕业生党员的归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等),检查有无错漏笔误,及时更正,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要填写最后一次考察意见,并督促整理毕业生档案的同志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完整地装入《入党材料袋》后再放入个人学籍档案袋中,同时做好交接签收工作,以防疏漏。对毕业前夕已经列入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其入党申请书和培养考察相关材料也要装入入党材料袋中。


附件一:《组织关系办理单》及汇总表.xls


                                                              党群工作处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