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575

学部、系:

为帮助教师提高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安全稳定的良好教学环境。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1学期“混合式教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混合式教学”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申报人为课程主讲教授,须承担我院教学任务,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范围及申报类型。纳入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须课和专业选修课)等理论课程。

二、申报要求

1. 混合式教学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遵循《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附件1)具体要求,教师合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学习并进行考核。

2.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各申报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附件2)。

3.混合式教学实施后,各课程需形成内容详尽的混合式教学总结报告,包括教学改革目标任务、教学效果分析(应含有与平行班或往届同课程班级教学效果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后期待改进的措施等内容;提供课程完整的教案。

4.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主讲教师限申报1项。

三、申报时间

课程主讲教师需认真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提交课程建设材料。课程主讲教师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材料交至学部。

请各学部汇总后,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1618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启东校区行政楼311室),电子稿发至邮箱xljyk@ntu.edu.cn.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doc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