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次数:698

各学部、系: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挖掘和扶持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创新创业项目吸引社会资金的创业孵化能力,推动我院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推选优秀项目参加2021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决定举办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团委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赛道及项目类型和组别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大赛设立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项目类型和参赛组别如下:

(一)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 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三、院级赛报名611- 630日)

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同时积极进行参赛作品的准备,包括商业计划书。参加过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未获金奖或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

 拟参赛团队将报名表(附件2)交所在学部。各学部指定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遴选推荐参加院级赛的团队项目,填写《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3),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四、院级赛评审

学院拟于7月上旬组织评审,选拔优秀团队项目继续完善并代表学院参加省复赛与全国总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院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从获奖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进行资助、培育,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择优参加院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六、相关激励

1. 对于在各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2. 对于项目获奖的指导教师,学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认定奖励,对获得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给予相应等级的教学改革成果奖称号,具体以省教育厅和学院的具体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部、系及相关部门重视本项工作,积极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团队参赛,181920级各班级参赛团队数不少于2个,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报名数不少于高教主赛道数量要求的20%。请各学部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2.参赛项目可以从近年开展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遴选,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跨专业组队;

3.往届国赛相关通知、报名指南、赛事安排、评审及奖项说明、赛事资料下载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

4.院级赛联系人:顾洋。联系电话:0513-83920028,电子邮箱:ntugy@nt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附件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5: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