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考察和讨论,学院党委会预审,同意确定刘露秋等17名学生为发展对象,同意相关党支部于公示期结束后召开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现将以上17名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党员、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4日前向杏林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杏林学院党群工作处电话:83920023,邮箱:xldq@nt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5012050,校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zuzhibu@ntu.edu.cn
附件:杏林学院2021上(3月)发展对象(学生)基本情况表.xls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