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2131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2日(第7周周一)至11月26日(第13周周四)

二、主要日程安排

1、10月23日(第8周周五)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并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报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各分团委经学生党支部审核同意,于10月29日(第9周周四)前,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报送院团委;

2、10月30日至11月13日(第9周周五至11周周五),学院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进行培训考核;

3、11月18日(第12周周三)前,学院审批确定推优结果,并采取书面公示和网上公示两种途径,于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同时进行公示;

4、11月26日(第13周周四)前,各分团委组织团支部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上交院团委。

三、推优工作程序

1、在学生党支部和辅导员老师指导下,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员大会实到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4/5;

2、团员大会主持人(团支部书记)讲清推优的意义和标准。申请入党人进行自我介绍,简要汇报自身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等状况,说明申请入党的动机,并表明自己的决心;

3、团员大会通过无记名评议方式进行表决,原则要求得票超过实到人数4/5者,方可作为推荐对象。在无记名评议时,应同时写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简要事由;

4、团支部负责人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交学部分团委审核汇总后,报学院团委审定。

四、推优条件与标准

1、年满18周岁,团龄在1年以上;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无违反校规法纪行为;

4、团支部民意测评同意率超过80%;

5、团支部每次推优的人数(含之前已推优、在两年有效期内,且经审核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以及已发展人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

6、每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位于所在专业年级前二分之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二年级推优,需获院二等及二等以上奖学金。

2)大三及大三以上年级推优,需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和江苏省计算机一级考试,且最近学年获院二等及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两次及两次以上(含最近学年)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或江苏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7、若不完全符合第6条要求,但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确有突出表现,可由所在学部提交学院进行研究。

8、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卷面分和总评成绩均不低于70分。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南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2020年10月9日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系列表格.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