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请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要求评选“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标兵”,“文明宿舍”占卫生宿舍50%,“文明宿舍标兵”数不超过“文明宿舍”数的5%。请各学部认真组织评选,于9月4日(第1周周五)前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文明宿舍(标兵)申请表》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文明宿舍(标兵)评选汇总表》报学生事务科。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31日
各学部: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请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要求评选“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标兵”,“文明宿舍”占卫生宿舍50%,“文明宿舍标兵”数不超过“文明宿舍”数的5%。请各学部认真组织评选,于9月4日(第1周周五)前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文明宿舍(标兵)申请表》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文明宿舍(标兵)评选汇总表》报学生事务科。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