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2266

各学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和南通市教育局、团市委决定继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

本院在籍学生和学生集体。

2.评选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计8省级先进班集体”3

市级三好学生”2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0市级先进学生集体”8个。

根据各学部学生数,分配评选名额如下(以下分配名额供参考,各学部可根据学生情况酌情多推荐1-2个,参加学院评审)

学部

省三好、优干

省先进班集体

市三好

市优干

市先进集体

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

2

3

4

2

1

理学与经管学部

2

6

2

2

工学部

2

7

3

3

医学部

2

6

3

2

学院合计

8

23

10

8

二、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工作应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一年级学生原则不参加评选。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省级三好学生应连续两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三好学生应获得至少一次校级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

除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学部、学院学校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市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学生集体的主要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学生集体应在上一学年度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4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共同负责,各学部具体组织实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先进学生集体由班级等学生组织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请,各学部按照学院分配名额推荐产生。学部产生的候选人及先进学生集体报学院评审,将评定后的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四、评选推荐时间

各学部请于424日前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情况一览表(附件1、《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申请省市级三好、优干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申请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情况一览表(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4、《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5、《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6、《在通高校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附件7)报学生工作处事务科。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20415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