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浏览次数:740

各学部、有关部门: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我院就业创业工作,决定评选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就业创业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各学部

2、评选条件:

学部重视,责任明确,重视就业创业指导和毕业生的教育工作,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毕业生违约率较低。

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5%年终就业率、协议就业率和升学出国率总体高于前三届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各学部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2、评选条件:

①模范执行国家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②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③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守工作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二、评选名额

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2个。

2、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共5人。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要求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需要填写申请表,先进集体并附工作总结材料。

2、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应于12月30前以学部为单位报送招生就业处。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1225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9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9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