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财务处与后勤保障处召开财务工作对接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9-12-18浏览次数:1229

12月18日下午,我院后勤保障处、财务处开展业务对接交流会,学院副院长曹阳、财务总监陈娟参加会议。

会上,曹阳、陈娟强调,财务处和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都要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学院最新财经政策,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和交流业务工作,提高业、财融合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财务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后勤保障处处长张效诗详细解读了近期后勤保障处出台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非招标采购工程项目预选服务商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办法(试行)》三个政策文件。财务处副处长顾丽娟就财务处相关管理制度及报销注意事项进行辅导和说明。随后,双方财务、工程和内勤人员对工程维修类、服务性收费、经营租赁收费以及日常报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本次工作交流会召开得及时、务实,解决了在前期业、财事务中遇到的问题,达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大家表示,为更有效率的开展工作,今后会定期的做好交流和对接工作。

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参加交流会。

(吉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