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拟在明年3月5日前后命名一批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请部门、党支部认真对照《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附件4)要求,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并严肃把关材料的真实性。请于12月18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群工作处(启东校区行政楼409),电子版发至邮箱xldq@ntu.edu.cn,联系电话:83920023。
党群工作处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附件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docx
3. 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pdf
4. 附件4: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