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浏览次数:1086

各学部,系,各部门:

为了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截止到2019年11月18日上午11:00。

二、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遵循一事一案的原则,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提案表格要求填写:“案由”须写明提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和要达到的目的等;“建议”即提出对解决存在问题的设想和建议;“编号”由院教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填写。

2.必须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3.提案一般由教职工代表一人提出,两个以上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由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11月18日上午送至启东校区综合楼A409办公室。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