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19〕26号 )要求,现启动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一)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参照实施“六卓越一拔尖”“双万计划”“四新”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自定。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五)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三、立项数量
(一)2019年全省拟立项教改课题650项左右(重中之重课题15项,重点课题125项,一般课题510项);其中,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由其资助课题不超过300项(各出版社计划立项数见附件3)。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1)相关规定,与其他课题按照统一标准管理。各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研究领域见课题指南。
(二)根据省教改课题通知要求,我校可按照以下通道推荐申报。
1.我院限额申报3项。
2.各有关研究会申报限额如下: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请有意向者积极争取申报。
3.各单位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出版社合作类课题申报数占用学校限额。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学校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本校申报总数的75%以上。
(二)学校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所有推荐项目总数的25%(推荐时须排序)。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四)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交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启东校区行政楼311室),联系人:曹亚楠,联系电话:83920017,电子邮件:xljyk@n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公示后推荐至省高等教育学会。
(五)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请注明申报学院(系)、部门名称。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附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