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
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要求,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根据省文件要求,我院本次可遴选申报的教材数量限额为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可额外申报1部;还可遴选1部参加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推荐评审,共计3部。修订教材与新编教材的限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9月17日(周二)下午3:30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1室),电子材料发至xljyk@ntu.edu.cn。联系人:曹亚楠,联系电话:83920017。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也可从江苏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jsgjxh.cn/)下载。
附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