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浏览次数:646

学部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时间节点

194日(第1周周三)前学生依托PU平台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申请;

296日(第1周周五)前各辅导员完成PU平台第二课堂成绩单审核;

397-8日(第1周周六-周日),每个学生自行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并核对签名,如核对时发现有漏报,请自行补报,并在成绩单上手写补充;

4911日(第2周周三)各班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将第二课堂成绩单收齐交辅导员老师;

5913日(第2周周五)前各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完成对学生补报项目的审核;

6918日(第3周周三)前各学部完成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

7920日(第3周周五)前完成综合测评排名表学生签名确认工作,并将各项材料交事务科。

8、国庆假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三、需要上交的材料及附件

1

综合测评排名表.xls

(纸质文档,需辅导员签字并公章);

2

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汇总表.xls

(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辅导员签字并公章);

3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doc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4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录入格式的说明.doc

(电子文档);

5

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财务发放表.xls

(电子文档)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