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0浏览次数:809

参照《南通大学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杏林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的岗位绩效定档。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含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财务岗位)工作的南通大学教职工可同时选择参加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绩效定档。

二、岗位绩效定档分类

我院岗位绩效定档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二种类别进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绩效档级

1.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岗位68档、911档之间的比例均为3:4: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每一层级两档之间的比例为6:4”的规定和相应级档系数标准,设置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各档级数量和系数(详见“附件2”)。

在具体实施时,专业技术岗位某级档指标空缺数可作为同类岗位下一级档指标的增量使用。

2.管理岗位。在南通大学绩效定档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运行需要,结合管理岗位聘任情况,同步开展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工作,参照学校标准设置我院管理岗位工作系数(详见“附件3”)。

四、岗位绩效定档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前三年(指2016年至2018年,下同)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三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算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得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或高档。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定档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

1)需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上。其中:教学科研岗定为本层级岗位高档,其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须达到规定总量的100%;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其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须达到规定总量的80%2016年~2018年未有新增业绩者,不得定在本层级岗位的中档和高档。

2)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定档按照“杏林学院业绩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1”)计算总分,按各类岗位数从高到低排序进档。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的业绩分计算按照南通大学相应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定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遇同分,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讨论后票决。

3)对于本次定档的教学科研岗本层级仅为1人者:如定为高档,则其业绩总分不得低于低一层级高档的平均分(含);如定为中档,则其业绩总分不得低于低一层级高档的最低分(含)。

2.管理岗位

1)南通大学绩效定档。在学院管理岗位的南通大学身份人员,其绩效级档由南通大学按照相关办法进行确定,杏林学院身份人员参照南通大学同岗位人员的定档方式确定。

2)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在对我院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学校绩效定档的基础上,学院根据杏林学院管理岗位聘任情况,学院同步开展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工作。并按以下条件和标准进行:

①科员级任职满5年,经考核合格,从相应岗位的低档晋升至高档,任职满10年,经考核合格,再晋升一档。

②科员级以上级档: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在相应岗位里从低档晋升至中档;任职再满3年,经考核合格,从相应岗位的中档晋升至高档。

③受聘学院岗位与学校岗位为同种类型,其任职时间可连续进行计算。

④关于办事员和科员岗位的认定:在本次绩效定档工作中,大中专学历毕业来校(院)工作定为办事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来校(院)工作即定为科员;办事员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定为科员。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岗位绩效定档主要依据所在岗位和前三年业绩确定,考虑到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允许下列人员根据个人条件选择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绩效定档:

1)专职辅导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人员。

2)在财务等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工作,且聘任了与工作职责相对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人员基本信息原则上统计时间截止至20181231日,因2019年机构设置调整、干部换届聘任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可按现岗位进行绩效定档,涉及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或分段计算。

3.关于岗位绩效的计发

120192021年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岗位奖励津贴按照我院上报南通大学的岗位绩效级档,由南通大学按照其标准系数发放,兑现时间段为20191月至202112月。

2)根据学校规定,首轮岗位绩效定档后,按岗位绩效级档系数发放岗位奖励津贴,若低于原预发标准,补足到原标准发放。

3)受聘在我院管理岗位,将以杏林学院确定的管理岗位级档系数为依据,结合学校岗位绩效计发标准,按照学院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办法,计发各类奖励津贴。

4)参照南通大学在岗位奖励津贴中,对因领导职务履职增发的管理职责系数,我院确定了杏林学院管理职责系数标准(附件2)。计发方式同杏林学院管理岗位级档系数。

4.定档周期内新进及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按变动时间组织定档,聘期至当轮聘期结束止。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定档至相应层级的低档。

六、评聘程序

1.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向教职工公布学院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

2.个人选岗,进行申报

符合选岗条件的个人进行选择,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级档人员将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3.材料展示,民意测验

公开展示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材料,进行民意测评(不少于15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4.结果确定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和科研水平及师德师风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绩效定档各级档人选。

5.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院对专业技术岗位定档人员名单、申报表在网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备案及审批。


附件1:杏林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分计算办法.docx

附件2 杏林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各档级设置数量.docx

附件3杏林学院管理岗位工作系数(2019-2021年聘期).docx

附件4:杏林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统计表.xlsx

附件5:南通大学2019-2021年聘期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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