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是院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树立一批青年身边的典型,组织动员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紧紧围绕“8050计划”,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良好开局,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成绩为所在专业年级前列,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人际关系。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2018年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7)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团的“六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认真落实密切联系青年制度,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遵守团的章程。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4)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申报名额
评选名额数量原则上参照各学部分团委上报的2018年度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荐人选所在学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部需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团内一切评优表彰资格。
2.本次评选将随机抽取申报对象,重点核查团支部、团干部、团员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
3.4月8日(第7周周一)前,请各基层团组织将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院团委组织部,相关电子表格发送到联系邮箱,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顾春风
联系电话:85015837
联系邮箱:ntuxlxytw@163.com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申报表
3.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