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398

各学部、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在杏林学院改革发展中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18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为南通大学教职工,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详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以往年度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杏林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可以申报本次项目。

3.已在南通大学立项的课题或相似课题,不可以申报本次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交所在学部(部门),详见杏林学院学部学系结构图(附件3),图中未提到的南通大学其他部门,申请书、汇总表直接交杏林学院教务处。

2.各学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1月29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4)交杏林学院教务处(钟秀校区8号楼305室,电话:85015943),上述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xljyk@ntu.edu.cn。

3.所有申报项目经杏林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杏林学院学部、学系结构图.doc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