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
根据《关于做好杏林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通大杏林人〔2014〕3号)要求,现对我院2016年以来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1.青年教师将填写的《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和《青年教师业务考核本》交导师检查。
2.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后,交所在学系,并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导师工作记录本》。
3.学系进行检查后提出中期检查意见,汇总后交所在学部。
4.学部检查后将检查情况结果汇总后(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5.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发放导师指导费。
提高我院教学整体水平和质量是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成长尤为关键,各学部、系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把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