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2018年“清风校园”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588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2018年“清风校园”专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实践中去。

二、活动时间

  9月下旬-10月下旬

三、主要内容

将廉政建设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平台展示,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召力,让“清正、廉洁、奉公”等观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都能认同、接受廉政文化理念和价值取向,增强自身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奋发有为,勤俭办学,成为师生的楷模,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自我修养,保持自身清正廉洁。

强化教师廉洁从教从研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师风师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与人才观,弘扬思想、学术、教学正气,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强化学生廉洁诚信责任意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遵规守纪,知荣明耻,崇尚廉洁,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廉崇洁的道德情操,做到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营造廉洁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具体活动

1.组织学习廉政廉洁制度法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制度法规。依托市纪委监委网站、APP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上线参与答题,掌握应知应会廉政知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2.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的教育视频会,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指导江海廉友活动中心和江海廉洁学社建设。宣传推广江海廉友活动中心官方微信和江海廉洁学社官方QQ,运用新媒体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全面动员。各支部要深刻认识“清风校园”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活动。

 2.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受教育群体的分析,切实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施教,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通过“清风校园”主题教育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提炼“清风校园”主题教育月中的特色做法和创新经验,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各支部须于10月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doc

    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doc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doc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