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375

各学部、系: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院大学生的创造力,充分挖掘和扶持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创新创业项目吸引社会资金的创业孵化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经研究决定启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2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3. 项目来源包括

i.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ii.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iii.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三)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三、院级赛报名

院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部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加过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未获金奖或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

拟参赛团队将报名表(附件1)交所在学部。各学部指定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遴选推荐参加院级赛的团队项目,填写《2018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钟秀校区8-309),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lsjk@ntu.edu.cn。

四、院级赛评审

学院拟于5月下旬组织评审,选拔优秀团队项目继续完善并代表学院参加省复赛与全国总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院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从获奖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进行资助、培育,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择优参加院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六、相关激励

1. 对于在各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2. 对于项目获奖的指导教师,学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认定奖励,对获得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给予相应等级的教学改革成果奖称号,具体以省教育厅和学院的具体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部、系及相关部门重视本项工作,积极组织一定数量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2.参赛项目可以从近年开展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遴选,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跨专业组队;

3.往届国赛相关通知、报名指南、赛事安排、评审及奖项说明、赛事资料下载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4.院级赛联系人:丁衬衬。联系电话:051385015944,电子邮箱:xlsjk@ntu.edu.cn


附件:

附件1: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5: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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