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365


各学部、学系、部门:

为了调动教职员工科研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我院科研成果情况,促进学院科研工作,学院拟进行2017年度人文社科统计和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全院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成果。

二、统计内容:

1.以第一作者、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在《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3年版)》(通大社科〔2013〕11号)上的论文(填写附件1);

2.独自撰写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学术专著、译著和编著(填写附件2),如有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学术专著请标注,其它成果(如论文集、科普读物、教材、工具书等)只做全国社科数据统计;

3.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成果奖(填写附件3),学术团体奖不在统计范围;

4.发表在除等级期刊以外的省级期刊上的论文(填写附件4)。

5.对学院新进人员、原有人员学位与职称变化情况进行全国社科数据统计(填写附件5)。

三、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虽在2017年度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但未能在成果统计截止日前提供原件的,待后补统计。

2.涉及到成果奖励需同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学院存档留存,不再退还)。

、报送要求:以学系(部门)为单位,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相关学部教学秘书(钟秀校区8号楼311室),学部汇总后交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

请各学系务必认真统计,按时报送。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曹亚楠项敏,联系电话:0513-85015943。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相关表格.rar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