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表彰先进,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教学秘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部、系、各部门从事杏林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部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秘书等。上年度获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各学部、系、各部门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教学秘书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做好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教学秘书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各学系、各部门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推荐表》,电子及纸质材料于5月19日前交至各学部。                 
2.请各学部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于5月23日前报杏林学院教务处。联系人:潘志勇,联系电话:85015943。                 
                 
附件:
1.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