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385

各学部、启东校区学生会:

为保证我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共199名。按各学部(校区)学生人数占全院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人文学部应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19名,理学部12名,经济与管理学部17名,信息科学部26名,工程学部23名,医学部61名,启东校区41名。

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计算,各学部(校区)应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人数分别为:人文学部23名,理学部15名,经济与管理学部21名,信息科学部32名,工程学部28名,医学部74名,启东校区50名。

二、代表条件

1、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3、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三、代表结构

各学部(校区)在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时,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社团,兼顾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其中,男女比例应分别不少于25%,非学院、学部(校区)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各学部(校区)在选举代表时,应对代表结构作必要说明,使选举出来的代表结构比例符合要求。

四、选举工作程序

学代会代表遵循“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经班级、学部(校区)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1、各学部(校区)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落实各学生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各学部(校区)根据多数班级意见,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学生党支部和院学生会同意后,提交学部(校区)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办法,选举产生院学代会代表;

3、各学生班级和学部(校区)学生会在组织选举时,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半数可当选(所有代表候选人得票均超过半数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4、各学生班级和学部(校区)学生会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院学代会代表时,不限于所在班级或所在学部(校区)的代表。

请各学部(校区)学生会于414日(本周五)上午1000前,将《关于选举产生xxx学部(校区)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xxx学部(校区)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院学生会。联系人:吴云凤,联系方式:17805052661,邮箱:bxyzwyf@126.com

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部(校区)学生会须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精心组织,在学生党支部的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切实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附件:


关于选举产生xxx学部(校区)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xxx学部(校区)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