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享受求职补贴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不重复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部初审、学院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2017届毕业生申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就业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月31日
联系电话:85015987
附件: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