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材料遗失如何补办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660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须先征得学部书面同意,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地市一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协议书编号及姓名),向所在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学部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携报纸原件和申请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由学校审核补发。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由网上生成,每个学生只有一份。建议学生自行复印留存,一旦遗失原件,学生先向学部提交书面说明,学部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凭学部书面同意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