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704

1.毕业生可与多家用人单位洽谈,但最终只能选择一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所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毕业生签约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情况作全面了解(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岗位、工资、福利、服务期、违约责任等),若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不甚清楚,务必弄清楚,不要将签好姓名的空白协议书寄给单位填写。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构、违约条款、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福利后的税后收入),宜在就业协议书中标明,万一今后发生纠纷,这些都是争议的判定依据。除就业协议书规定内容外,若有其他约定事项可以附件的形式书面约定,口头承诺无效。

具体签约程序如下:

①认真阅读,逐项填写。毕业生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各项条款,与用人单位商谈后逐一填写,若有不填处请用“/”划去,若增加协议内容,在页边空白处补充说明。确认无误后,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不要空缺不填,所有字段务必工整书写,以免造成贻误。

②甲方情况填写要求。单位隶属、单位性质、联系电话、联系人、档案接收部门等字段务必详细填写,不得空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校代码为13993

③材料审核备案。《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经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接收高校毕业生备案函》递交地方就业工作部门,毕业生应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接收函》送交所在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

3.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毕业生,签约前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签约后被录取的毕业生,应主动通知用人单位并解除协议,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本人所在学部。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将组织人事部门的录用函交所在学部,并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同时请将就业协议书甲、乙双方的内容填写清楚一并交所在学部。

4.密切关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届毕业生的签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