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488

 

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仍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定于2011422424在南通市招考办(青年西路22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批次安排

422700南通大学化学、历史、地理、美术专业师范类学生

  422800南通大学数学、物理、生物、思想与政治、信息技术专业师范类学生

  423700南通大学体育与健康、心理教育、音乐专业师范类学生

  423800南通大学语文、英语专业师范类学生

  424700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社会报名人员

  424800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等社会报名人员

 二、体检须知

1.根据安排的体检时间到达参检地点。

2.体检表上请务必将姓名、年龄、性别、单位填写清楚。家庭史、既往史,亦请参检人员详细填写。

3.体检内容:

内科、外科、测血压、测体重与身高、眼科(含视力、辨色)、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透、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4.体检当日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5.抽血、B超(肝、胆、脾)检查需空腹进行,检查完毕方可进早餐。如果有晕针、晕血史,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6.可能或已经怀孕的女性请勿做X光检查,准备生育的参检人员,亦勿做X光检查。

7.胸部透视颈部请勿戴挂件。女同志请勿穿戴有金属环的胸罩及带有金属片的衣服。

8.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9.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10.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主检处。

三、有关要求

  凡2011年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照片),并填写体检号(体检号为本通知附件“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名册”中的报名号)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收费标准为150/人。

本通知附件“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名册”中同时公布了申请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科目,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在体检现场查询、核对。

附件: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