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有关高校毕业生进行考察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485

关于转发《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有关高校毕业生进行考察的函》的通知
各学部: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已进入考察阶段,现将《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有关高校毕业生进行考察的函》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学部按照文件要求,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将填写好的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3日14时之前招生就业科,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寄达泰州市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科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