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282

各高校、独立学院:

 为全面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普及就业、创业相关知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决定举办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竞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厅高校学生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学生参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

三、竞赛流程

 竞赛安排自20134251018,分宣讲学习、网上参赛、总结评优三个阶段。

 (一)宣讲学习(425-526

 各高校要围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包括:召开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培训;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等方式宣传就业(创业)知识;有条件的高校可编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海报及各类服务手册,在校园宣传栏、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招聘会、宣讲会等学生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和派发;组织就业(创业)指导课或知识讲座等。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配合大赛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公益巡讲,将大学生最需要了解的政策和知识送进校园。

 (二)网上参赛(527-920

 参赛学生登陆竞赛指定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后,在60分钟内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竞赛系统将每日汇总、更新各校当日参赛学生总数。大赛指定网站: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http://www.3idea.cn)、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

 (三)总结评奖(925-1018

 1.奖项设置。组委会按参赛学生总数的1%设置学生优胜奖,并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2.评选办法。学生优胜奖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及答题速度等进行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组织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比例、成绩等因素评选。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应将本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08

四、竞赛内容

 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主择业的政策法规、求职就业创业应知应会知识等。组委会将在指定网站开通竞赛知识网络学习平台,供参赛学生研读学习相关内容。

 联系人:刘溪潺郭睿,电话:025-83335733 83335730;电子邮箱:xichanliu@163.com,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403室省招就中心高校服务部,邮政编码: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