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高校就创业人员中开展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275

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创业指导和咨询能力、加强创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在全省高校创业指导人员中首次开展创业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2007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创业咨询师”作为一种新职业向全社会发布。目前开考等级为三级(高级)。

1、申报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高校学生创就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报名办法:填写《创业咨询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1)送至招生就来科(7-303),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其中工作年限证明须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盖章、近期同色背景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13日17:00。

联系人:陈会萍 0513-85015987。

4、鉴定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江苏学信职业培训学院承担具体工作)

1、培训对象:已报名参加创业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

2、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10月15日08:00—13:00;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15日—18日;

培训地点:南京梅园饭店。

3、授课教师(初定)

姚春生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

李先国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材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特聘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特聘专家。

刘帆创业教育项目测评办公室副主任,《大学生创业指导教程》(高校教材)主编;《中国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研究》(著作)副主编。

陈丰现任美国康玫公司总裁、北京凡想人创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教材二、三级专业教材编委会副主编。

4、其他

请填写报名回执(附件2),于9月13日17:00前送到招生就业科(7-303)。此次培训、鉴定、教材资料费共3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1、创业咨询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doc

2报名回执.doc

 招生就业科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