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请2013年度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277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创业基金申请者(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创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大学生(含本科、硕士、博士)。

二、申请条件

 创业基金申请者及其项目应该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结构合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

2.项目具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3.申请团队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

 4.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5.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认真阅读有关文件,经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推荐、所在学院盖章认定后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创业团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程序审核;

 3.创业团队进行申报答辩,专家综合评审;

 4.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报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申请材料

 创业基金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学生证、法人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创业企业或者创业团队主要成员介绍;

 3.自主创业机构简况(含单位名称、创业时间、地点、企业性质、投资总额、主要产品或者服务等等);

 4.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类材料。项目必须具有新颖性、合法性、前瞻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同时须做出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5.项目情况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会计报表等的复印件,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凡是申请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不再受理该创业者的申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

五、申请时间

 此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申请者需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的电子文档E-mail至邮箱yaobei@n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创业基金申请),并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附件书面材料各一份。

 

附件:南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doc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