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部初审、学院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2014届毕业生申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就业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9日——11月25日
联系电话:85015987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19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284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部初审、学院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2014届毕业生申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就业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9日——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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