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学信杯”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284

各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普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观念,进一步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创意创新意识、善于捕捉市场机遇、勇于开拓的创业者,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苏学信杯’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担任组委会主任,厅高校学生处处长袁靖宇、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任雷鸣、江苏学信职业培训学院副院长李辉担任组委会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二、大赛时间与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时间为2014年3月-6月,分为科技创新、现代服务和文化传媒三个组别。

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三个组别的竞赛方式为:参赛者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活动专区注册参赛,根据参加的组别在线提交一份3000-7500字的项目计划书。初赛阶段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并于4月28日前上报参赛项目及选手名单;5月上旬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审核;复赛阶段于5月中下旬分两至三个赛区举行,通过现场评比,每组别选出20名参加决赛;决赛阶段在南京举行,通过现场展示方式评出各类奖项。

三、竞赛内容与奖项设置

参赛选手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提交项目计划书或创作成果,通过高校初审、评委评审、现场展示等方式评出各类奖项。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三个组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大赛另设鼓励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写《高校参赛回执表》(附件1),于2014年3月15日发电子邮件至980071595@qq.com。

(二)为确保大赛公正、公平进行,大赛将组建评委专家库。参赛院校可在报名参赛时推荐评委并填写《推荐评委信息表》(附件2)发电子邮件至980071595@qq.com。

(三)详细赛程安排及规则见《大赛实施方案》(附件3)。

联系人:裴晓珍姚倩陈登峰

电话:(025) 580530025805300058053001

传真:(025) 58053000

电子邮箱:980071595@qq.com

附件:1.高校参赛回执表

2.推荐评委信息表

3.大赛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附件1:

高校参赛回执表

参赛院校

联系人

工作部门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注:请校级负责部门填写

发送至邮箱:980071595@qq.com

电子档可于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大赛专区下载

附件2:

推荐评委信息表

推荐单位名称

部门

职称

职务

联系方式

评选组别

(不超过500字)

注:请校级负责部门填写

发送至邮箱:980071595@qq.com

电子档可于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大赛专区下载

附件3:

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

“江苏学信杯”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2014年6月

(三)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赛形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化“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

(四)活动主题

积极创新快乐创业

(五)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六)活动主要内容

大赛分为科技创新、现代服务和文化传媒三个组别。

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三个组别的竞赛方式为:参赛者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活动专区注册参赛,根据参加的组别在线提交一份3000-7500字的项目计划书。初赛阶段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并于4月28日前上报参赛项目及选手名单;5月上旬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审核;复赛阶段于5月中下旬分两至三个赛区举行,通过现场评比每组别选出20名参加决赛;决赛阶段在南京举行,通过现场展示方式评出各类奖项。

二、活动要求

1、参赛要求

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三个组别的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一个团队限报一个组别。所有参赛项目均需通过学校审核,每个学校限报5个。每个参赛者必须使用真实身份报名,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院校、年级、联系方式等,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方式

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三个组别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每个团队根据所属组别参与各阶段评选,每组别评选20支优秀团队进入决赛。

科技创新组别包括:参赛项目涉及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农业、生物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等。

现代服务组别包括:参赛项目涉及金融、法律、仓储物流、旅游、咨询信息服务和各类技术服务等服务类行业。

文化传媒组别包括:参赛项目涉及多媒体开发、平面设计、装饰工程、活动策划、文化产业开发、动漫创作、游戏开发、影视制作、音像品销售等文化传媒类行业。

3、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需立足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文化含量和知识含量。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者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应着眼于特定市场、竞争、营销、财务等策略方案,阐述把握机会的过程并说明所需资源。

4、评选规则

本次大赛的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高校通过初赛筛选出优秀项目进行上报。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文笔流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现实联系紧密;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创业新人形象。

项目计划书初审评分细则如下:

(1)清晰性:考虑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合理。

(2)完整性:是否包含创业项目所需的各个要素。

(3)实际性:现实项目设计目标的途径是否考虑到大学生创业的特质。

(4)变动性:目标是否具有弹性或缓冲性,能否依循环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

(5)具体性:项目设计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是否具体可行。

(6)前景发展性:是否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景可行性,设计是否具有事实依据。

(7)持续性:对于市场每个发展阶段是否持续连贯。

(8)可评估性:设计是否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目标,能否随时掌握市场的执行状况,能否为设计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

(9)全程性:拟定计划时是否考虑到项目发展的整个历程,并做出全程考虑。

三、活动时间表

活动环节

时间

活动内容

初赛阶段(报名、校内初审)

4.28日前

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www.3idea.cn)大赛主页完成个人注册-->登陆“创业大赛”栏目模块,选择参赛组别-->申报参赛人员-->提交创业项目企划(参赛团队人员名单与提交的创业计划书在各截止日前可进行修改)。

评委初审

5月上旬

报名作品通过专家评审进行评选,各组评出40个团队参加复赛。

复赛

5月中下旬

复赛阶段分赛区举行,通过现场评审各组选出20个团队参加决赛。 

决赛

6月初

决赛在南京举行,由专业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评出各项奖项。

颁奖

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文化传媒组别

一等奖3名:各组别1名。奖励:获奖证书+奖金

二等奖9名:各组别3名。奖励:获奖证书+奖金

三等奖18名:各组别6名。奖励:获奖证书+奖金

优秀奖30名:各组别10名。奖励:获奖证书+奖金

鼓励奖若干:按参赛人数比例设置,不超过总参赛团队数20%。奖励: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指导作品获一、二等奖;指导作品超过2项(含2项)获三等奖、优秀奖和鼓励奖,其中至少一项为三等奖;指导作品超过3项(含3项)获优秀奖及鼓励奖。奖励:获奖证书。

(二)其他奖项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组织方根据各校组织、宣传和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数量、成绩等因素评选优秀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励,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七)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八)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九)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